十塊錢能做什麼?買份報紙,做個不出門能知天下事的秀才?或者,買一塊麵包,喝一杯自己泡的下午茶?

 

這個年代,十塊錢做不了大事,路邊停車也只能停半小時而已!

 

記得那是小學二年級時的事了,時間大約是民國五十三年。

 

那時候,南部的小孩子沒聽過「零用錢」這三個字,尤其住在臺糖宿舍區的孩子們,也用不到零用錢。那時候大家都克勤克儉,嘴饞時頂多要個一毛錢,買兩顆紅色的「甘仔糖」吃吃過癮罷了。

 

在臺糖代用小學上學的孩子,除非家長開具證明,因為不住在廠區宿舍內,否則中午一律回家吃飯,不准帶便當到學校。

 

想不起來,到底是為了什麼事了。

 

早上第三節下課時,老爸突然進到學校來,給了我一張十塊錢的紅鈔票,是綠色還是紅色的也忘了。

 

老爸說:「中午自己到市場吃過午飯,就回學校來睡午覺!」

 

在同學羨慕的眼光中,將十塊前小心摺好放在褲子的口袋裡,直到第四堂課下課,左手都沒抽離那口袋過。

 

十塊錢耶!好恐怖的十塊錢耶,老爸就這樣的給我了!

 

宿舍區的後門外,不遠的地方就是南區市場。

 

吃了兩顆花生粽,才花了一塊錢而已!九個一塊錢的鎳幣,在口袋裡正不安份的騷動得「誇啷!誇啷!」響著!

 

再吃一碗仙草冰,又多了八個一毛錢,加入噪動的行列!

 

還有什麼好吃的呢?再吃一碗「米苔目」吧!處決了五個一毛錢,是安靜多了。但是,八個大銅板和三個小銅板,仍然吵得喋喋不休呢!

 

買他一塊墨條吧!雖然家裡那一塊還長得很,但是不這樣,它們不安份呀!再買一隻大楷毛筆,竟然還剩兩塊三毛錢!再買一隻小楷毛筆吧!

 

「三塊錢一枝!」

 

和老闆一番討論殺價後,以兩塊三毛錢成交!畢竟我已經買了墨條和大楷毛筆了,老闆也大方的「半相送」!

 

終於!口袋裏一點聲響也沒有了。

 

下午放學回到家,老媽只問我中飯怎得解決的而已,老爸也沒問有無剩錢要還他!

 

不料!到了七點鐘左右,小肚子陣陣的絞痛,接著開始跑廁所了。管你是家庭常備良藥「慕地拉斯」,此刻完全失去止「拉」的效果了。

 

從醫院回來,老爸才問中午到底吃了那些東西?

 

兩顆素粽,一碗仙草冰下肚後,外加一碗熱騰騰的「米苔目」!如此這般「喫燒喫冷」不「拉」都不行!

 

「我以為十塊錢,都要花完呀,所以才...」我無辜外帶不知所措的說著。

 

至此以後,直到國中之後..不!應該是高中吧,才再次拿到老爸給我的十塊錢。2011-11-22更生日報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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